教育統籌局發表的《基礎課程指引 資訊科技應用》學習領域文件中,指出資訊科技學習的目標是讓學生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具備利用資訊科技有效地處理資訊的能力。在設計資訊科技學習目標時,發展「學習如何學習」的能力就成為了關鍵的因素。(2002,課程發展議會) 資訊科技教學不單是著重技能培訓的「電腦認知課」,學生應該利用資訊科技去探索知識。教育統籌局2004年推出的《資訊科技教育 未來路向》文件,亦指出學校要界定「資訊素養」的級別,為學生制定目標,發展他們的資訊能力並將之使用在學與溝通上。而「從閱讀中學習」亦不應是以「圖書課」的模式推行,而是透過資源為本的研習活動,培養學生懂得善用各種資訊及共通能力以解決疑難,亦有培養及提升學生道德及公民意識的重要角色。在德育及公民教育方面,《基礎教育課程指引----各盡所能•發揮所長》文件中建議學校採用較實用的生活事件方式,發展一個綜合的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,讓學生處理生活中可能遇到的課題,從而培養價值觀和積極的態度。而「專題研習」是學生展示及確立自己的已有知識及進行研究的實踐過程,包括難題處理、資訊管理及個人管理的學習目標。
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,四個關鍵項目的重點在於學生要有個人化的學習經歷,透過一連串有系統的學習活動,使學生進行高層次學習,所學會的技能、知識和態度能改變或重整個人的思維模式,從而達到終身學習、全人發展的理想。
在小學推行四個關鍵項目,大部份學校會將它們放在不同的學習領域上應用,沒有設立特定的科目綜合其發展。根據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,小學階段的學生主要是屬於具體運思期,學生面對問題時,循邏輯法則推理思維,但此推理思維只限於具體情境或熟悉的經驗,他們已有「去集中化(decentration)」、「分類(classification)」及「包含(class inclusion)」的能力。正因小學階段學生已有開始發展高層次思維的潛能,學校應把握這個時段利用有系統的「探究學習課」學習課程貫穿四個關鍵項目,從而透過探究式的學習活動培養學生的深層思維與深層學習,並將它視為一個重要的課程發展重點。在探究式學習過程中,老師的角色是引導者、協助者,設計有意義、有趣的學習活動內容。而學生則主動積極學習,透過個人及分組解題的過程,分享討論、質疑並接受不同的想法,透過研究作出結論,從而建立個人的價值觀。課程內容採取分年級由下而上,循序漸進的學習方式。教材內容有組織、有目標、具實用性與生活化,讓學生能建構知識,並透過合作學習來解決問題,應用生活的經驗、情境來啟發深層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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